12月26日,榆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居家隔離管理工作10條措施》《榆林市城鎮社區疫情防控工作10條措施》《榆林市農村疫情防控工作10條措施》《榆林市道路客運市場整治行為的通告》,從嚴從緊從細織密疫情防控網絡。具體如下:
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居家隔離管理工作10條措施
1.居家隔離參照集中隔離場所相關規程要求,由社區干部、網格員、信息聯絡員、公安干警、衛生服務人員、物業人員、后勤保障人員、志愿者等組成工作專班,采用“一對一”的方式實施居家隔離。2.居家隔離人員居住場所須由社區專班人員進行居家內外環境專業評估。不具備居家隔離場所條件的,一律進行集中隔離。3.居家隔離人員宜單獨居住,如有同住人員,須與居家隔離人員共同執行管控措施。居家隔離期間拒絕一切探訪,原則不得外出,確需外出的要經所在社區醫學觀察管理人員認真研判批準,并采取嚴密的出行防護措施,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場所。私自外出者,一律轉為集中隔離,隔離期限重新計算,費用自理。4.居家隔離人員應當每天早、晚各進行一次體溫測量和自我健康監測,并將監測結果報告社區醫學觀察管理人員。社區工作人員可通過微信、視頻等多種非接觸方式關注居家隔離人員健康狀況,做好監測記錄。5.社區負責為居家隔離人員進行入戶核酸采樣。社區工作人員詳細記錄每次核酸檢測信息,做到人頭清、核酸檢測數據清。對居家隔離期滿,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的隔離人員,所在社區出具《解除居家隔離通知書》,解除居家隔離。6.居家隔離期間,隔離人員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時,社區工作人員(“一對一”管理人員,下同)要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轄區疾控機構報告,按規定要求將其轉至定點醫療機構排查診治,實行閉環管理。7.居家隔離期間,隔離人員保持通訊暢通,隨時與社區工作人員保持聯系。獨居的老、弱、病、殘、兒童、孕產婦、半自理及無自理能力等特殊人員,需確定同住陪護人員或緊急聯系人(有基礎疾病的人員和老年人不能作為陪護人員)。8.患有基礎疾病的居家隔離人員應當按時服藥,不可擅自停藥,藥物儲備不足時,可在就近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藥,由家屬或社區工作人員代取藥物。9.社區做好心理疏導和人文關懷工作,及時回應居家隔離人員訴求,為其提供代辦、代購、代送等基本生活服務。10.對違反居家隔離管控要求,拒不執行居家隔離管控措施,不配合管控工作,瞞報信息的人員,由公安機關采取措施,并追究法律責任。
榆林市城鎮社區疫情防控工作10條措施
1.持續夯實“三級包保”責任,實行縣市區干部包鄉鎮(街道)、鄉鎮(街道)干部包社區、社區干部包戶制度。2.完善“五包一”制度,由鄉鎮(街道)干部、社區網格員、基層醫務工作者、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負責落實社區防控措施。3.“五包一”工作隊要摸清社區人員底數,確保不漏一人,為核酸篩查、流調溯源、人員轉運、隔離管控、健康監測、服務保障等工作做好準備。4.配合縣級聯防辦排查有中高風險地區或本土病例報告地區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的來榆返榆人員。5.有物業服務企業的小區,由物業公司負責落實小區疫情防控措施;無物業服務企業的小區和平房片區,由社區組織轄區內黨員干部、志愿者、居民等人員負責落實疫情防控措施。6.社區按照中心城區14個片區扁平化管理疫情防控機制,積極配合落實片區內各項疫情防控措施。7.嚴格落實2021年12月9日以來從西安等高中風險地區來榆返榆人員管控措施,對于近14天以來來榆返榆人員嚴格落實隔離措施。8.境外來榆人員集中隔離期滿后,社區負責落實好居家隔離、健康監測等管控措施。9.小區出入口(含車庫出入口)必須要有專人落實掃碼、測溫等措施,發現異常及時報街道(鄉鎮)聯防辦。10.加大宣傳力度,通過社區微信群、宣傳欄、電子屏和小區廣播等,宣傳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引導群眾落實好戴口罩、打疫苗、勤洗手、少聚會、常通風、一米線等個人防護措施。
榆林市農村疫情防控工作10條措施
1.各村落實鄉鎮、村、組、戶四級網格化包抓責任和鄉鎮干部、網格員、基層醫務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工作機制,定崗定人開展摸排、登記、流調、隔離、執勤等工作。2.各村疫情防控工作人員要按規定要求做好自身防護工作,上崗須佩戴口罩,每天測量體溫兩次,上崗前測量一次,體溫正常方可開展工作,換崗下班前再次測溫。3.各村要加強村民健康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置。村民非必要不外出,確需外出的向所在村委會報備,報告出行路線和所接觸人員詳細信息,村委會安排專人做好記錄臺賬。4. 嚴格管控村民聚集性活動,非必要不聚集,提倡“紅事緩辦、白事簡辦、宴會不辦”,同時須經村兩委同意后報鄉鎮審批備案。 5.非本村人員來村要向所在村委會報告,并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由村委會工作人員負責對報告人員進行登記、掃碼、測溫,落實最新疫情管控措施;如有發熱、干咳、胸悶、乏力、呼吸困難等感染癥狀的,第一時間向村委會報告,采取相應管控措施;來村人員不得隱瞞居住地、途經行程等重要信息,對未報告或隱瞞信息的,一經發現,將依法依規從嚴處理。鼓勵村民積極主動監督并舉報。6.外地返村人員須持 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村之日起 14日內每天向包戶干部報告體溫和健康狀況。7. 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必須落實隔離期限為14天的政策。隔離要嚴格按規定要求落實防疫管控措施,落實單人單間,發放告知書、張貼隔離告示、設置警戒標識,嚴禁隔離期間外出。隔離期滿后如無異常,經醫護人員確認后報請鄉鎮,取得《解除醫學觀察醫學書》后方可解除隔離。8.各村要加強隔離點周邊區域環境消殺工作,每天至少消殺1次。同時做好隔離人員必需的日常生活保障。9.農村廢棄口罩分普通村民廢棄口罩、居家隔離人員廢棄口罩(包括其產生的生活垃圾)兩類處置。每村至少設立一處廢棄口罩固定投放點,廢棄口罩投放點日投日清。10.各村生活垃圾要分類收集和消毒,重點場所做好消殺和記錄,每天至少進行一次消毒,專用運輸車輛須做好消毒防護工作。
榆林開展道路客運市場專項整治嚴打 非法違規行為
為杜絕疫情通過交通工具傳播、擴散,有效規范道路客運市場秩序,從嚴從緊織密疫情防控網絡,12月26日,榆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榆林市道路客運市場整治行為的通告》,從即日起在全市開展道路客運市場專項整治,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規從事客運經營行為。具體如下: 一、嚴厲打擊在汽車站、火車站、機場、重要路口等人流集散地從事非法客運經營的行為;重點查處通過微信群等網絡平臺非法組客、以順風車名義從事非法客運的行為。二、堅決查處和打擊有組織的非法營運團伙,對大規模組織非法客運經營的,交通運輸部門聯合公安機關依法偵破,集中查處;對暴力抗法、聚眾滋事、聚集起哄等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移送公安機關查處。三、依法查處客運車輛站外攬客、中途上下客、以旅游包車等名義違規攬客、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等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出租汽車拼客宰客、車內消毒、掃碼、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等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一律吊銷從業資格證件,清退出客運市場。 四、疫情防控期間,非法違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鼓勵廣大市民積極舉報、提供非法營運線索及證據,自覺抵制各類非法載客的“黑車”,提高自我防護意識,通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0912-6199818(榆林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